华体会平台, > 行业动态 > 华体会平台,详情

严管网络药品广告

发布时间:2008-01-19 15:28 相关企业:博禾医药

根据最新统计,中国网民数量已经突破两亿,在不断攀升的庞大的网民基数上,网络广告的年增长速度超过所有平面媒体,达到50%,与此同时,违法广告的比例也在迅速上升。近年来,经过国家相关部门不懈的治理整顿,药品、食品等非法广告本已在报纸、电视上逐渐销声匿迹,如今却在一些网站明目张胆地出现了,不法商人自称“成功实现了战略性转移”。

在这样的“转移”战略背后,违法广告经历了“三级跳”。就在几年前,被称为“城市牛皮癣”的各类性病、皮肤病、回收药品等广告还仅是占据着电线杆、广告栏。随着传媒的发展,一些未经审批的非法广告登上了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大众媒体。随着网民队伍不断扩大,巨大的市场空间使得网络广告异军突起,这其中一些庸俗低级、大肆宣扬“壮阳、回春”等不良内容的成人类非法广告也迅速向网络蔓延。

对前两种有形载体的非法广告,在多部门联合作战的打击下,有了很大改观。眼下,影响最为恶劣的是网上发布的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不仅把网络空间搞得污秽不堪,而且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污染社会环境。网络的大多数受众是青少年,如果任由违法广告在网上蔓延,将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恶劣影响。

网络非法广告如此猖獗而又屡禁不止,根本原因首先是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商人认准了网络的快速传播和无限链接等特点,为了吸引眼球,不顾基本的商业道德准则,绕过正常的审批,大搞非法、恶俗的传播。

同时,网络的虚拟性和海量信息使得网上广告的违法性质不易判别,再加上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给传统的监管方式带来挑战。比如,网上大量信息中有一部分是不良信息,而非违法广告目前只能由信息产业部用屏蔽的方式去除。再如,网上商城的产品展示,也不是纯粹的商业广告,如何分类监管,也处于摸索之中。

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的《广告法》还没有对网上违法广告的明确规定。法律的缺失必然导致监管乏力。眼下,对网上违法广告的处罚只能参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而实际上,网络虚假广告产生的利润远远大于罚款,造成的危害更难以金钱计算。相关司法解释的缺位,无法明确网上虚假广告的立案标准,使公安和检察机关的介入无法可依。

因此,要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消除违法广告、不良信息、违法传播,当务之急除了要加强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外,还要抓紧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监管有法可依,严格执法。让污染网络空间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