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论关于慢性HBV携带者妊娠问题的几点参考意见
关键词: #妊娠
关键词: #妊娠
在外来过程中,育龄男女提出最多的问题是关于下一代的生育问题,他们(她们)担心,想要孩子,怕自己的孩子染乙型肝炎,不要孩子,很遗憾,下棋不定,经常和医生商量。一个家庭,没有孩子,就可能要缺少许多欣喜,许多快乐,可能要缺少生活的一部分原动力,就不会到体会到下一代给家庭带来的天伦之乐!那麽,有什麽办法让这些困惑的家庭,让年轻的夫妻即能生育下一代,而让下一代健康,不发生母婴传播(或父系传播),又不致生一个畸形儿女呢?这是一个很难确切回答的问题,因为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很不深入,没有更多的理论依据,只能根据现有的资料考虑。答案一定要因人而异,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肝病科郭雁宾
一、男方是慢性乙型肝炎或慢性HBV携带者
总的来讲,父系传播的可能性(包括垂直和水平传播)肯定存在,但几率要比母婴传播的几率小的多!因此,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小三阳、肝功正常、HBV-DNA阴性:
安全怀孕,不易传染给下一代。新生儿出生后和普通孩子一样,必须接种乙型肝炎疫苗,但家庭有父系传播的历史者,新生儿出生后除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外,最好接种乙型肝炎的高效免疫球蛋白!
客户是大三阳,肝功正常,HBV-DNA阳性:
不能完全除去父亲的传播,病毒负荷越高,传播的可能性越高!新生儿出生后除了打乙肝疫苗外,还要打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
三系小三阳,肝功正常,HBV-DNA阳性:
一般患者病程较长,年龄,年龄可能较大,首先要定位患者的疾病,除肝硬化外,还要评价患者的肝脏储备能力,确保生育如果患者病情轻,生育就没有关系。不管什么情况,新生儿出生后除了接种乙肝疫苗外,最好是接种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特别是病毒负荷在107以上的人。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未进行抗病毒治疗时的原则与上述相同!
慢性乙型肝炎在抗病毒治疗中:男性在抗病毒治疗中,HBV-DNA保持阴转,e抗原消失,但未达到e抗原血清转换。此时,如果想生育,有两种情况:1.目前应用α干扰素(普通或长效)抗病毒治疗:
α干扰素停止3个月后,必须考虑妊娠问题。干扰素有明确的疗程,容易停止第二,α干扰素单独治疗达到上述目标,特别是e抗原血清转换或e抗原消失,一般停止后复发的间隔时间比核苷(酸)类似物长得多,停止后父系传播的可能性小。第三,建议停药3个月~半年,与生育期妇女不同(停药半年-药物说明书要求),一是干扰素半衰期短(根据药代动力学原则,一般药物进入体内后,约4~5个血浆半衰期可达药物稳定血浓度。停药后,经过6~7个半衰期,药物可在体内基本清除(累积排泄分别为98.5%、99.3%)。
停药3个月后,体内没有干扰素(普通干扰素半衰期为4~6小时,长效干扰素派罗欣半衰期比佩乐长50小时)的存在,一方面不会发生干扰素畸形问题,另一方面,患者只达到HBV-DNA的阴转,停药时间短也不易复发。二是婴幼儿在母体中生育,男性使用干扰素引起新生儿畸形的可能性极小。停药时间长短的保险系数也与患者治疗后达到的治疗效果有关,如果e抗原消失(e抗原血清转换),停药3个月后怀孕,复发的可能性小。这样,生健康婴儿的概率很高。
2.抗病毒治疗是单纯应用的核苷(酸)类似物或者是曾经与α干扰素联合治疗(已停用3个月-半年):
就我个人的意见是男方可以继续维持抗病毒治疗。理由如下:此时,必须考虑发生父系传播和应用核苷(酸)类似物,使男性精子畸形,产生畸形新生儿的可能性,第二种可能性远低于第一种,因此继续服药是上策。但是,如果家长不安,达到e抗原消失者,也可以停药,停药6个月内怀孕,乙型肝炎复发的可能性小的HBV-DNA阴转,停药3个月内怀孕。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那个时候需要和你的主管医生认真商量。
二、女性慢性乙型肝炎或慢性HBV携带者
此时情况复杂,可遵循以下原则:
慢性HBV或HBsAg携带者
1.系小三阳,肝功正常,HBV-DNA阴性:
安全怀孕,传染给下一代的可能性很小。新生儿出生后除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外,还要接种乙型肝炎高效价免疫球蛋白!
2.系大三阳,肝功正常,HBV-DNA阳性:
不能完全除外母婴传播,病毒载量≥107、108者(目前国内所用国产和进口试剂盒所测),新生儿出生后即使接种了乙型肝炎疫苗和乙型肝炎高效价免疫球蛋白,也会有大约5%-15%的可能仍发生母婴传播!进一步阻断的方法请看下面。如果患者HBV-DNA≤106,一般经过新生儿正规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母婴传播阻断措施,可以达到防止母婴传播的目的!
3.系小三阳,肝功正常,HBV-DNA阳性:
与上述相同,一般患者病程长,年龄可能大,首先定位患者疾病,评价除肝炎肝硬化外患者的肝脏储备能力,确保生育首先,确定是否可以怀孕。如果这样的患者在抗病毒治疗过程中,临床诊断为肝炎肝硬化,或者是失去补偿期的肝硬化患者,就不能停止核苷(酸)类似物如此,一则避免了停药给母亲带来的风险,二则也确保了不会发生母婴传播,至于致畸风险是不得不冒的!
如果患者病情较轻,属于一般慢性HBV携带者的好转期,HBV-DNA载重≤107,估计患者肝脏储备能力较强,经得起妊娠的考验,可以正常生育,母子传播的可能性较小。这种患者一般病毒负荷低于e阳性患者。但无论什么情况,新生儿出生后也要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
慢性乙型肝炎肝病患者
1.未抗病毒时:
未发展为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可怀孕,肝炎肝硬化初期,怀孕承担一定风险,男女双方在决定怀孕前,与医生密切沟通,充分认识怀孕对女性的威胁母子传播的风险仍与乙型肝炎病毒DNA的载重量高低有关,不予说明。
2.在抗病毒治疗中:
⑴应用α干扰素的人必须停止6个月后怀孕,确保新生儿的安全。
⑶应用的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有以下选择:
A.停核苷(酸)类似物3个月后早孕,越早停药,复发的可能性越小,复发的早晚也与治疗后达到的效果好坏有关。
B.停止核苷(酸)类似物质后怀孕,停止后病毒负荷反弹到≥107时,怀孕最后3个月可服用拉米夫定、替代夫定。
C.如果患者是肝炎肝硬化早期或失代偿期者,要权衡停药给妊娠妇女带来的发生肝衰竭的风险与新生儿致畸形的风险,因为可能是前者风险更大,因此,最好不要停药!
D.如果患者是一般的慢性乙型肝炎,治疗前病毒载量又很高,治疗尚没有达到E抗原的血清转换甚至E抗原的消失,仅仅是达到了HBV-DNA的阴转;尤其是妊娠妇女本身就是母婴传播所致HBV感染的,那麽,最好不要停药,可以在维持治疗的同时妊娠。因为,核苷(酸)类似物非常安全,尤其是拉米夫定已经有了10年的使用经验,同时,还有在非洲,妊娠妇女应用拉米夫定预防艾滋病传播给新生儿的丰富经验;也有科研实验证明,在妊娠后3个月服用拉米夫定,可以进一步提高高载量病毒携带者(乙型肝炎疫苗加乙型肝炎高效价免疫球蛋白预防无效)预防母婴传播几率的报道。但是,因为,目前在任何一个上市的核苷(酸)类似物的说明书均没有这样的适应症,因此,必须与医生签知情同意书!
综上所述,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和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妊娠问题比较复杂,病情、药物合理应用、伦理关系等多个问题,每个患者的认知度和要求也不同,患者必须认真与医生沟通,达到最满意的效果以上观点只代表个人,提出供很多读者参考!也许有不正确的地方,欢迎批评!天下许多与乙肝病毒感染相关的家庭可以生一个健康的婴儿!合家欢乐!早日恢复健康!
2009年10月11日星期日11时30分始-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11时54分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