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合法化,就是让卖淫经法律许可,成为社会认可的特殊服务行业。赞成者的三个原因:一是嫖娼合法化可以解决男性必要的生理需求,有助于减少性犯罪;第二,嫖娼是你爱我愿,没必要上升到违法层面;第三,一些外国允许性交易合法化,这是顺应潮流。这个理由看似合理,实在经不起仔细推敲。
从最基本的人性来看,人性有弱点,有贪婪,有淫乱,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会放纵。人类的性权利是平等的,不仅要为了满足男性的性需求而使嫖娼合法化,还要为了满足男性的性需求而侵犯另一部分人的性自主权。而且纵容随意、泛滥的性需求,必然会对社会的基本细胞婚姻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事实上,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的重要作用是规范、纠正和抑制人性的弱点。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今天能允许卖淫嫖娼来满足人们的性需求,我们明天能否同意吸毒等行为,以满足一些人的快感?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从自由平等的权利来看,人类社会总是追求自由平等,但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嫖娼是用钱换取性服务。性服务提供商不可能有所谓的自由,交易双方的地位也不可能平等。卖淫过程中的你爱我愿只是表象,性剥削甚至压迫才是本质。所谓性自由,只是把女性当成商品的假自由,其实是对女性赤裸裸的真正剥削。古今中外的历史和现实早已证明,嫖娼是一种极端物化女性的方式。所谓你爱我愿,只是有些人想当然。根据联合国2017年发布的《人口销售特别小组报告》,在被调查的13000名女性中,超过80%违背自己的意愿被迫从事性服务。这才是真正的社会现实。
更加警惕的是,性交易一直是各种违法犯罪的来源或隐患。即使在性交易合法化或普遍的国家,女性性工作者在所有职业中风险最高,受伤甚至被杀的概率是第二危险职业的几十倍。我国的司法实践也表明,嫖娼和卖淫背后往往隐藏着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以组织卖淫为例,一些不足的女性一开始往往被虚假招聘、传销等手段所欺骗,然后通过拍裸照等手段被迫从事卖淫活动。一旦卖淫合法化,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制卖淫、组织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等各种犯罪将被虚置,这些严重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将无法受到惩罚,从而动摇了现行刑法的犯罪治理体系。
事实上,警方的情况报告之所以受到如此大的影响,并不是因为报告本身造成的,而是因为当事人作为公众人物,所作所为与平日表现出来的个人设计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也与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道德认知发生了严重冲突,导致舆论热议。从法律规定来看,嫖娼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治安处罚,可以依法公开;从深层次的历史文化背景来看,卖淫嫖娼更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妇女权益的侵犯和践踏,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潜在危害。而性生活混乱带来的伤害你清楚吗?
性生活混乱可能导致艾滋病、性病、梅毒甚至一系列性病。因此说病人一定要采取措施,戴上避孕套,这样才不会有感染的机会。当然,患者一旦感染性病,一定要去当地正规医院进行专业治疗,治疗过程中不要发生性行为,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虽然性生活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过度或者混乱都会对自己的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女性在性生活中出现混乱,会导致精神疲惫和抑郁,经常无精打采,无法提神;工作上感觉特别无聊,学习上会出现精力不集中,昏昏欲睡。脸色苍白,眼睛无精打采,面容憔悴,人会逐渐消瘦;同时还会出现气短心跳,出汗症状,严重失眠,不利于健康,食欲下降,食欲不振,轻度恶心;全身感觉虚弱,腰酸腿软,体质变得很差。
女性朋友一定要合理安排性生活,这样也能提高性生活质量,得到想要的满足。如果性生活混乱严重,不仅会给自己的健康带来危害,还容易引发更多的妇科病,增加疾病的危害性。要知道性生活混乱的危害很严重,可能会导致宫颈癌。宫颈癌的发生与过度放纵或过早性生活密切相关。
性生活混乱的女性,每天都会出现腰酸背痛、精神萎靡、疲劳、食欲不振、白带增多、尿频、尿急等症状。由于性冲动的持续和重复,会给自己的性器官带来负担。经常疲劳的结果也会诱发性功能减退。因此,我们应该控制自己的性生活,关心自己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