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精神障碍?云南省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罗诚
精神障碍是目前精神医学的核心词汇,是指人类认知、情绪、行为等方面的变化,伴随着痛苦体验和/或功能损害,具有明确诊断意义的医学问题。例如,阿尔茨海默病有典型的认知(特别是记忆)损害,抑郁症有明显病态的抑郁体验儿童注意缺陷障碍的主要特征是多动。这些认知、情绪、行为变化使患者感到痛苦,损害功能,增加患者死亡、残疾等危险性。
海外研究表明,约25%~30%的急救患者因精神障碍就诊的美国,每10人中就有1人在一生的某个时间段住在精神病院,约1/3~1/4人因精神健康问题寻求专家的帮助。
2.什么是重性精神疾病?
重性精神疾病是对普通精神疾病影响严重、社会功能严重的精神疾病。广义重精神疾病包括各种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知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精神障碍和心理障碍等,是相对概念。我国受国家经济条件限制,国家对各种重性精神疾病暂时无法全面兼顾管理,采用狭义重性精神疾病概念,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疾病、分裂情绪障碍等,是我国目前进行社区管理的主要病种,这些病种可能会根据国家经济情况进行调整。这些疾病有一定的社会公共安全风险,发病时,患者失去对疾病的自知力和行为的控制力,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者严重损害社会功能。
3.什么是普通精神障碍?
普通精神障碍时相对于重性精神疾病而言,对患者个体健康预后、社会功能损害较轻的精神障碍,既往在教科书中称“轻性精神障碍”。由于轻性精神障碍中部分疾病仍有严重后果,对患者健康影响严重,严重导致精神障碍,部分患者伴有自杀和暴力风险,因此轻名容易误导患者和精神科工作者,近年来轻一词已经不再常用。但是,与我国已经习惯的重性精神疾病相比,需要另一个名字来分类剩下的精神障碍。为了减少公众对精神障碍的误解,普通一词具有常见、多发的特点,可以代替轻一词作为对非重性精神障碍的认识。在国际上暂时没有“重性”“轻性”“普通”精神障碍的分类法。
4.什么是精神医学?
精神医学和精神病学的概念在我国还很模糊,通常人们把两者等同,实质上两者有一定的差异。精神医学的基本内涵一般有二种,一种是研究各类精神病的病因、发病机理、表现、发展规律、治疗和预防为主的医学问题,这一部分内涵是医学临床诊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称为精神病学,是精神医学的基本内涵,二种是研究社会心理因素,即精神因素对人的健康和发展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与社会医学和心理学密切相关,是精神医学的高级内涵,我国现阶段精神医学以前者为主要工作内容,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人们对精神医学的服务需求也越来越高。
由于精神医学的科学还有很多局限性,精神障碍患者疾病症状的复杂性特征,疾病形态与个人以外的社会关系问题有关,精神医学也与社会、司法、教育、人力资源分配等多种学科有关,人们暂时对精神医学和精神障碍患者有一定的误解和偏见随着精神科药物的发展和治疗方法的改进,精神障碍患者的预后大为改善,使得人们的误解有所减少,精神患者也逐步被人们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