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患者生孩子安不安全
心律失常患者生孩子安全吗 ?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都会加重女性的心理负担,导致心力衰竭,所以孕妇会有心律失常的发生。尤其是自己本身就患有心律失常的患者更应小心,因为孕妇发生心力衰竭时,子宫缺氧,可使子宫收缩而致流产或早产,也可因血氧饱合度降低而引起胎儿缺氧,发生胎儿宫内窒息。
妊娠后,循环血量增加,在32周时达到高峰,增加了心脏的负荷。同时在妊娠晚期,由于子宫增大,横膈上升,心脏呈横位,大血管纡曲,使心脏前后负荷增加,心脏负担更重。分娩时子宫强烈收缩,及屏气用力,肺及内脏的血液被挤向心脏,使心排出量较临产前增加百分之四十,更加重心脏负担。产后24~48小时,由于横膈突然下降,心脏复位,腹内压骤减,血液涌回内脏及大血管,末梢循环阻力增加,子宫骤然缩复,大量血流回心脏,产后1周内,潴留之细胞外液及其它物质,均需经血液循环经肾排出,这些因素均增加心脏负担。上述变化在心功能正常的孕妇、产妇可做生理性调节,但心功能不全的心律失常患者则往往难以承受,易继发心力衰竭。由上可知,患有心律失常的孕妇,如果心功能不全,不能承担妊娠带来的心脏负担,不仅有发生心力衰竭的可能,严重者还可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
一般来说,患有心律失常的产妇能不能妊娠得看心功能代谢,心功能在Ⅰ、Ⅱ级的孕妇是没有问题的。若平时心功Ⅲ、Ⅳ级的妇女则根本不应怀孕。夫妻双方应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切实采取避孕措施。如果避孕失败则应在妊娠早期做人工流产,不能延误时机以免威胁生命。